近日,市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省检察院印发的《关于2021年全省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通报》,对比全市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找差距不足,定工作重点,谋措施方法。会后,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以督办通知的形式将任务印发全市检察机关,谋定新目标,提出新要求,狠抓任务落实。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年制发检察建议186份,有力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2022年,市院将持续发力,狠抓督促落实,着力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真正在办案中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
紧抓“督促指导”关键,推动检察建议系统运作、科学监管。一是构建系统化运行机制。全市检察机关既注重发挥各基层院、机关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更注重上下一体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旭文在全市检察长会议、案件分析会等多次会议上对检察建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法律政策研究室加强对基层院检察建议工作的指导,认真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短板弱项,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月分析、季通报、半年总结、年终“回头看”的工作模式,有力推动检察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构建动态化监督机制。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随时跟进,对全市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实行动态监控和分类统计,抓好质量评查和综合分析。明确检察官主体责任,针对未回复的检察建议,探索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和跟踪反馈机制,及时进行跟踪问效,并采取实地督导、随机选点等方式严格管理,有效提升跟踪反馈的及时性和长效性。
聚焦“做到刚性”目标,推动检察建议切实落实、长效防治。一是提高质量,注重专业性。市院将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通过针对性培训,着力提升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为检察监督夯实“基础建设”,特别是以“求极致”的态度精细打造每一份检察建议,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同时,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制发检察建议前,扎实开展走访调研,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有理有据提出问题,科学精准提出建议,从自身质量出发有力保证检察建议的“刚性”。二是协同发力,强化监督落实。检察建议要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关键在落实。通过督促承办检察官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运用询问、走访、不定期会商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应当整改的,主动沟通、支持配合;确有不当的,及时变更或撤销,充分发挥检察官在多方主体间的协调作用。
把准“持续发力”要求,推动检察建议跟进巩固、成果固化。一是强化跟踪整改落实效果。市院紧盯检察建议制发效果、监督落实情况,与被建议单位建立检察建议成效反馈检验机制,将“回头看”作为持续落实检察建议的“规定动作”,及时收集建议落实后取得的实际效果,对相关整改结果进行反馈,倒逼被建议单位及时有效落实。二是深化建设防治长效机制。主动突破“就案办案”的思维局限,坚持在“末端治理”和“前端预防”方面发力,对制发的社会治理和类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形成评估分析,在具体实践和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适时总结有关经验,为全省检察事业和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西宁检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