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1-04-13 09:00:5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4月9日下午,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陈瑞峰同志在金融支持西宁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保密相关文件精神。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度,把国家安全摆在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为基点,全力做好维护国家安全检察环节各项工作。要增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责任感,紧紧围绕平安中国、平安青海、平安西宁建设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好检察监督办案职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筑牢保密工作基础,积极应对反窃密防泄密斗争的尖锐复杂形势和信息化发展带来的多重挑战,认真落实保密责任制,大力开展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对窃密泄密案事件实行零容忍。要加大保密管理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查找突出问题,加强追责问责,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意蕴深远,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和工作要求,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根本指引。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全体检察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西宁检察工作全方面、各环节。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站位高远、指向明确,既充分肯定了青海发展的成绩,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青海工作的高度重视,饱含着对青海干部群众的深切关怀和殷切期望。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认真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担当尽责。要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检察环节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食品药品领域“四个最严”要求,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心。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站在民生福祉和我国长远发展的全局高度,系统回答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会议要求,要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践中展现检察作为,依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犯罪,守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要做好社会保障领域申请监督案件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认真办理社会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依法打击平台经济领域的犯罪,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服务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陈瑞峰同志的讲话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市金融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短板弱项,并就优化金融供给助推西宁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实践性。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对省情、市情和检情的认识,切实找准西宁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提高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能力和实效。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依法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犯罪,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为全力推动西宁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