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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 推进会暨查纠整改环节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1-04-13 09:02:07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4月9日,全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暨查纠整改环节动员部署会在市检察院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全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交流推进会精神,总结全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短板,动员部署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任务。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指导组副组长胡昌宝、第一指导组检察院现场指导专班成员赖玉芳莅会指导。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程旭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万里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程旭文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过去一个月,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指导组驻院现场指导专班的精心指导下,全市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稳步开局、有序推进,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 少数干警对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性、严肃性、紧迫性理解不够全面、认识不够深刻,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需继续加强。 二是 以队伍教育整顿助推解决实际问题、为民办实事的成效还不明显、思路有待拓宽、举措有待完善。 三是 在挖掘、总结、宣传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上还缺乏深度。
程旭文强调,查纠整改环节是队伍教育整顿的重中之重,是体现政治忠诚、纯洁检察队伍的关键环节,是动真碰硬、触及要害、体现成效的中心环节,查纠整改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教育整顿的成败,我们一定要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大的自我革新勇气、最严肃的工作纪律,抓紧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程旭文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查纠整改内生动力。 要解决好思想根子问题。严格按照“五必谈”要求,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做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宽严相济政策宣讲。强化组织带动,拧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链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优秀党员的示范作用,解决教育整顿“一些热一些冷”“一些干一些看”的不平衡问题。要把握好宽严相济政策。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达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正确区分违法问题与不正之风,厘清从宽与从严的界限和适用情形,对主动自查、主动坦白、真心悔过的干警,依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理,对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干警,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二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确保查纠整改取得实效。 自查自纠要深入。严格按照《西宁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认真对照“6+3”进行自查。“关键少数”要带头自我剖析,发挥好“领头雁”作用。两级院党组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上率下彰显自查自纠决心。检察干警要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做到查实查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组织查处要严厉。要强化问题线索收集,认真开展“8+1”项排查,全面排查梳理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强化核查办理效能, 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络沟通、协作配合,及时会商协调、做好提前介入,确保案件查得清楚、诉得出去、判得下来。 专项整治要精准。要聚焦影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顽瘴痼疾,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找准“病灶”、查清“病因”、拔除“病根”,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三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推动查纠整改常治长效。 要用联动督导提质增效。既 自觉接受、全力配合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指导组驻院现场指导专班的督促指导,又积极开展对下督导工作。 要用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把查纠整改阶段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固化下来,进一步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要 用群众满意检验评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与司法为民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公仆意识、厚植为民情怀,把“开门整顿”贯穿始终,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胡昌宝副组长在指导讲话中指出,西宁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及时动员部署,全面安排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同时,积极配合支持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指导组检察院现场指导专班的工作,自觉在接受指导中查找问题不足、补齐工作短板,推动教育整顿取得实效。胡昌宝要求, 一是 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在深化思想发动上下功夫; 二是 要坚持问题导向,在自我检视上下功夫; 三是 要坚持宽严相济,在精准把握政策上下功夫。
刘万里副检察长在总结会议时强调, 要注意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工作,把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及时宣传推广出去;要把规定动作做细、做实、做到位,把应知应会内容熟记在心;要统筹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结合文章,融合推进、互相促进、共同深化。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区县院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市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县院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