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办实事 履职尽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05-24 11:54:19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民事检察工作相结合,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精准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5月14日,民事生效裁判案件当事人魏某某为第五检察部和承办检察官薛涛送来写着“心系群众解民忧 司法公正护民利”“心系群众 司法为民”字样的两面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充分履职尽责的诚挚谢意。
当事人魏某某因与李某某发生合伙协议纠纷起诉至法院,在经历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求助无果后,向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承办检察官薛涛认真审查案件,初步认为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判决结果不当。经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二百零八条第二项、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目前,法院已裁定再审并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魏某某在采访中表示,
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效果很满意
,检察
机关
充分发挥了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使得自己的诉求得以公平公正对待,切实维护了自己的司法权益。
下一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民服务的实践成果,充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将“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落到办案细微处,将“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到群众心坎里,尽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