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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用好红色资源 赓续红色血脉

发布时间:2021-07-01 11:25:25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红色血脉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本色的集中体现,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精神力量源泉。
寇从善(1915年-1976),字子云,化名赵君侠、李伟,生于今湟中区上新庄镇尧滩村。民国27年(1938年),由李先念、张明远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湟中籍最早的共产党员。为开辟青海地区党的地下工作,冒着生命危险进入青海展开革命活动,后被马步芳军警逮捕,严刑拷打,终身致残。“文革”蒙冤病故狱中,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昭雪。1987年9月,寇从善同志家乡的人民为他在湟中区鲁沙尔镇美丽的东山公园建成“寇从善同志纪念碑”。
今年正值党的百年华诞,西宁检察公益诉讼部门将红色资源保护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坚持以学促改,以学促干,努力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生动实践, 用“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多举措保护社会公益,让红色资源“活”起来。
       2020年3月,西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在开展英烈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期间发现 东山公园内的 寇从善 纪念碑 因年久失修 存在碑体破 损失修现象,市、区两级院共同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后, 湟中区检察院积极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对纪念牌进行了维护修缮,并进一步明确了监管维护职责。这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与地方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提升协同共治效能,为引导全社会保护革命文物、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发出检察声音。

西宁检察机关以 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 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践行检察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旨在 寻根溯源,收获启迪。近日,湟中区检察院组织全体党员干警来到 上新庄镇尧滩村 故居进行了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红色教育。下一步,各院将 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红色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厚植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