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个规定”学习宣传 抓实做细“逢问必录”
发布时间:2021-07-01 11:18:05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西宁市检察机关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整治“顽瘴痼疾”的重点之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整治首要任务抓实抓细,建章立制、多措并举,持续有力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落到实处。
一是深化教育引导。
把“三个规定”纳入党组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和各部门学习重点内容,认真组织检察人员学习”三个规定”和记录报告制度,开展“三个规定”知识测试,让全体检察人员熟练掌握填报内容和填报程序,正确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澄清模糊认识,消除思想顾虑,养成“逢问必录”的自觉习惯。组织召开了30个市级联点单位“三个规定”“万长”宣讲大会,程旭文检察长向参会领导干部全面解读了“三个规定”,参会领导干部签订了《承诺书》。同时,市院开通了“三个规定”办公电话彩铃,扩大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内外共同营造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环境。
二是强化责任传导。
发挥全市检察机关党组严
格执行“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严起,督促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抓实抓细。市院对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定期全面通报,尤其对执行“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导致填报不主动,长期“零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在全市检察机关予以通报,实行对主要负责人视情进行约谈,责令整改,督促落实责任。同时,坚持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纳入重大请示报告事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业绩考核体系,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落实落地。
三是加大落实督导。
通过定期通报、开展随机抽查和专项督察,发现不全面如实规范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问题的,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认真整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中,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作为“顽瘴痼疾”环节首要整治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彻底整治。对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查处,严肃问责追责。
四是建章立制抓长效。
按照
中
政委、高检院和省政法委颁布的
落实
“三个规定”各项制度,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实际,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的,
制定了《
西宁市
检察机关贯彻执行
“三个规定”
制度的措施》,在
强化
教育
引导
、
主动报告、专项督察和执纪问责方面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执行“三个规定”,
为
净化检察机关政治生态,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