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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建议赋能社会治理”主题研学沙龙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07 11:34:50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积极探索以检察履职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新路径,更好地夯实基层基础、固牢底板底线,构建起具有时代特征、西宁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4月7日,西宁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赋能社会治理”主题研学沙龙活动在城中区检察院“浪花微蓝”平台顺利举行。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赢得人大对检察建议工作的“刚性”支持,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生才、副秘书长祁永奎、法工委副主任张晓先应邀出席活动。活动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旭文主持。

此次活动氛围轻松融洽,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西宁市所辖五区检察院以检察建议典型案例为样本,围绕职务犯罪、督促保护省级文物宏觉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数字检察赋能维护农民工权益、群租房整治、企业安全生产等案件办理过程中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分享了经验做法。各相关被建议单位代表立足岗位职责,就落实检察建议的具体做法、整改后取得的治理成效以及希望检察机关改进的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人大代表针对相关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和检察建议持续跟踪问效情况进行了询问,并对下一步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提出了具有时代性、实践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大家纷纷表示,此次研学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给检察机关和被建议单位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平台,进一步深化了双方的合作关系,为今后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韩生才对此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他指出,从实地调研到研学沙龙,充分展现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运用检察建议监督手段,主动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护航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两级检察机关同向发力,始终以司法为民为导向,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完善府检联动机制,打造出一个个具有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检察建议典型案例,为持续发挥检察建议功用价值、实现社会治理效能最大化提供了有力借鉴。被建议单位能够积极回应、配合检察建议工作,限期内完成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力、成效显著。

韩生才强调,西宁市检察机关要积极总结活动经验,巩固深化成果运用,将检察建议工作置于全市大局工作中再谋划、再推进,对标“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目标,聚焦“一个创新基地、三个中心城市”建设任务,以走在前作表率的实际行动,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要强化制度落实。两级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检察建议相关规章制度,从制发到落实要实行全流程、闭环式、可追溯的“案件化”办理和管理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狠抓落实整改,推动类案监督成果向社会治理效能转化,确保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有声”。二要增强责任意识。检察机关要强化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多途径妥善解决社会矛盾争议和群众急难愁盼,强化典型案例的推广和宣传,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三要突出问题导向。检察机关要强化监督线索发现能力,敢于从案件办理、业态管理、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和漏洞,善于利用数字检察模型开展类案监督,在职责范围内把安全隐患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用高质量的检察建议赋能高质效的社会治理。四要提升协作效能。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树立“1+1>2”的合作理念,深化沟通协作,对涉及事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的检察建议,及时抄送人大常委会和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协助推动治理,真正实现从一案办理到一域治理。 

程旭文检察长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市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监督、支持检察事业发展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各被建议单位能够一如既往配合、落实检察建议工作。他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韩生才副主任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并充分吸纳人大代表、被建议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方面再下功夫、再出实招。两级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将检察建议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和有力抓手,以检察履职的“我管”促进职能部门依法“都管”,推动形成社会治理合力,确保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宁、法治西宁建设。

 

 

 

 

 

 

 

 

 

 

 

 

 

活动通报了2023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市人大代表、两级检察机关分管领导、各区被建议单位代表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