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岩,男,1986年12月出生,仡佬族,200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3月在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参加工作,2014年11月起历任院公诉处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现为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被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员额检察官”,在省、市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中,分别荣获“优秀公诉人”、“最佳辩手”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
参加公诉工作以来,张岩同志先后主办各类刑事案件100余件,辅助检察官办理案件40余件。办理了曹某某抢劫案、李某某故意杀人案、王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姜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案件。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先后参与办理了公安部、省委政法委督办的“3.20”、“10.11”等涉黑案件,两起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3·20”专案是2018年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查办的首例涉黑案件,张岩同志先后参与了案件前期提前介入、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在前期提前介入期间,对侦查机关获取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有针对性的提出补侦意见。在审查批捕阶段,根据办案组分工安排,其负责对4名犯罪嫌疑人的提审告知,与批捕组各成员一起讨论撰写审查逮捕意见书,并提出进一步补充侦查意见。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张岩同志与公诉组各成员开启了“五加二、白加黑”的超常规办案模式,根据安排,张岩同志主要负责对该案中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和非法采矿罪4个罪名涉及的18起犯罪事实和5起违法事实的审查工作,共涉及23名犯罪嫌疑人。对侦查机关形成的120余册案卷进行认真细致地梳理,并对所负责罪名涉及的相关证据进行摘录,撰写了3万余字的阅卷笔录和18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同时,针对每一起事实和每一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制作了证据目录,使指控事实的证据更加清晰明了。多次参与同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会,向公安机关提出需进一步补强的证据提纲20余条。多次与公诉组成员对起诉书架构、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进行商讨,并对起诉书的语句和文字反复进行校对,负责撰写了起诉书中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采矿和违法事实部分。该案从案件受理到提起公诉仅历时48天,其中含退回补充侦查17天,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
案件提起公诉后,张岩同志与公诉组成员共同制作“三纲一书”,分析研判庭审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制定庭审预案。根据多媒体示证要求,提供幻灯片制作文稿50余页,同时,为配合法院庭审示证安排,多次加班加点修改示证提纲,力求示证内容精炼、准确、全面。先后参加了法院组织的四次庭前会议,充分听取了各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并就庭前会议中提出的部分程序和实体问题及时进行了答复,还根据被告人申请调取了部分证人证言。
2019年3月18日,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张岩同志合理安排示证时间,充分向法庭展示了4个罪名、18起犯罪事实的全部证据材料,并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观点进行了综合答辩。与公诉组各成员相互配合,圆满完成了出庭公诉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最终,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被法院采纳,谢占有、孔繁亮等29名被告人被判处1年至2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罚金等附加刑,极大震慑了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彰显了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
“3.20”专案结束后,在组织安排下,张岩又参加了由全国扫黑办、省扫黑办、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10·11”专案(西宁市“袁氏兄弟”案),该案是2018年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由我市公安机关侦办的首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案件提前介入阶段,张岩与介入组成员及时审查侦查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先后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00余条,建议移送涉嫌职务犯罪和保护伞线索20余条,并参与对部分犯罪嫌疑人的审查逮捕工作。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张岩主要负责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3个罪名、12起犯罪事实,涉及在案的24名被告人的审查。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坚持不降低审查标准,认真查阅了300余册案件材料,共撰写了12万余字的审查报告。针对每一起事实和每一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制作了证据目录,使指控事实的证据更加清晰明了。多次同公安机关、法院沟通协调,向公安机关提出需进一步补强的证据提纲40余条。与公诉组成员共同撰写了60页28000余字的起诉书。
2020年6月3日,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根据各被告人认罪情况,法院安排在法庭调查阶段分三次进行审理。为庭审顺利进行,张岩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适时调整示证顺序和内容,详略得当,向法庭全面展示了指控3个罪名、12起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并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见进行了综合答辩。在法庭辩论阶段,与各公诉人分工协作,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辩护意见进行了答辩,圆满完成了出庭公诉任务,1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最终,袁龙健、袁龙浩等30名被告人被判处了25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刑罚。
作为一名的检察官,张岩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底色,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的答卷,努力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