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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兰茜同志获得全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03-10 09:11:29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巾帼横戈立马头  检察玫瑰分外红

——记西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兰茜先进事迹

 

“不让无辜者蒙冤,也不让任何一个有罪的人逍遥法外,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出现在老百姓身边。”这是广大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也是兰茜同志从检以来的执著追求。多年来,兰茜同志始终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上率先垂范;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评为西宁“十佳法治人物”、青海省“杰出检察官”,获得全国“优秀女检察官入围奖”、青海省检察机关二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在2020年“七一”前夕,被西宁市委政法委树为“身边的先进典型”,号召全市政法干警向她学习。 


善作为、敢担当,她是扫黑除恶的“急先锋”


2019年,公安部、青海省扫黑办重点督办的“3.20”专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起特大涉黑案件,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29名被告人、14项罪名、66起犯罪事实、5起违法事实……这一组组令人震惊的数据,都指向一个称霸一方、有恃无恐,严重影响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面对涉案人员多、时间跨度大、证据庞杂等难题,兰茜带领公诉团队迅速投入工作,整理法律资料、梳理案卷证据、分析具体案情、制定辩论策略。经过连续48个日日夜夜的奋战,共审查各类证据材料2000余份,制作各类法律文书100余万字,召开案件研判分析会50余次,提出补充侦查事项50余条,发现并移送有关线索200余条。“越是办案时间紧、任务重,越是不能放过细节。只有紧紧抓住细节,才能有新发现。”这是兰茜在案件研判分析会上向专案组成员提出的要求。通过对一份份证据的审查核对,发现了漏罪漏犯的“蛛丝马迹”,及时建议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成功追加犯罪事实5起,变更案件定性2起。

“3.20”专案庭审现场,面对38名辩护律师,兰茜以严谨的法庭指控、清晰透彻的法理阐述、感人至深的法庭教育让气焰嚣张的被告人当庭低头认罪,最终法院公开宣判时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罪名和事实。殊不知,为保证庭审效果,兰茜带领公诉团队准备了32万余字的出庭预案,制作了长达3000余页的示证幻灯片......在青海省检察院“3.20”专案表彰大会上,她本人荣获个人二等功,她带领的公诉团队获得集体二等功荣誉,制作的案件起诉书、审查报告、出庭预案等法律文书成为全省扫黑除恶案件法律文书的“范本”。


担使命、葆本色,她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维护公平正义,不仅要有敢于担当的“铁肩膀”,更要有公正司法的真本领。在同事的眼里,兰茜是拥有铁一般过硬本领、名副其实的“铁娘子”。

“兰主任的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每次办案都能举一反三,提炼出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同为公诉部门的牟建兵说道。在总结多年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兰茜提出了“勤阅、细核、深剖析”的工作方法。勤阅,就是吃透案件,熟悉案情,对案件事实、情节、证据了如指掌;细核,就是对涉及案件中看似细枝末节的问题,反复推敲、认真分析;深剖析,就是在庭前预测辩论焦点,分析可能出现的翻供、对抗、狡辩等情况,制定灵活的应变对策。这一方法已成为西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工作宝典”,得到广泛推广,取得了良好效果。从检以来,兰茜同志承办400余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始终保持着无错案、无超时限案、无人情案的记录。

她铁面无私却又乐于助人,严以律己却又宽厚待人。同事们因办案问题向她咨询时,她总是毫无保留,答疑解惑;需要她配合工作时,她总是积极主动,不遗余力。她是同事们眼中的好战友,也是业精技强的好老师,更是用实际行动诠释公平正义的好检察官。


守初心、勇探索,她是司法力量的“传递者”


“未检工作是有温度的,它不仅需要爱心和社会责任,更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兰茜同志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担任城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她在打造专业未检团队上狠下功夫,带领分管部门建成全省首个未成年人检察“一站式”工作区,建立重大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召开全省首例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帮助辍学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支持起诉变更抚养关系案件;先后担任4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组建全省第一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讲团队,编写《守卫•护航》等法治宣传手册,注册运营全省首个未成年人微信公众号,将形式多样的法宣活动带进20余所校园……,在兰茜同志的推动下,城东未检工作独树一帜,硕果累累,成为全省典范,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在2020年兼任西宁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期间,她向院党组提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明确思路,及时撰写并向市委常委会报送《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请示》,得到市委肯定支持和科学指导,率先在全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她主动与其他政法机关、教育医疗部门、群团社会组织加强沟通协商,先后草拟《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西宁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三项工作制度,推动形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在她的协调推动下,西宁市检察院与青海师范大学法学社会学院建立“未成人司法保护研究基地”,会签《青海师范大学 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专业实践与实训基地”的协议》《西宁市人民检察院青海师范大学合作协议书》;她草拟的《兰州市检察院与西宁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作机制协议》,经多次修改并会签,为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建设西宁未检跨地域、跨领域协作平台做出重要贡献。

兰茜同志始终强调:“未检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未检检察官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青少年的人生”。在讯问涉罪未成年人时,她总是非常注重言词语气的把握,通过舒缓、平和的语调,化解他们的敌对情绪,倾听他们的心声。在关注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更加关注他们的成长经历,对社会、对人生的看法,以及对理解的期盼和对关爱的渴望。她始终秉持从检初心,以高昂的工作热情和积极进取的创新意识,无私地传递司法温度,树立了未检检察官的良好形象。2020年,她主笔完成省级法学课题《在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中如何发挥职能优势》,撰写的《西宁市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荣获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度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一等奖。

兰茜同志作为青海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优秀妇女代表,还承担着青海省妇女问题研究会会员、西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专家论证组成员等工作。立足职能岗位,在“三八”国际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特色节日期间,她积极参加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宣传法律知识,分析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增强全民对妇女儿童的保护意识。2020年,在她的努力下,推动全市两级检察院与40所中小学(职)校签订了检校合作共建协议,与13所幼儿园签订了检园合作共建协议,带领未检干警通过网络直播及深入到31所学校及幼教机构等形式进行法治宣讲,发放宣传册10余万本,受众学生、家长、教师19万余人。西宁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单位,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荣获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花开顶枝分外红”,正是因为始终保持着对检察职业的无限热爱、执着追求,对工作的“倾心”“用心”“尽心”,兰茜同志用自己铿锵有力的言行树立和捍卫了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