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实现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应报告尽报告”,1月12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在校方的积极配合下,前往西宁市海湖中学为近百名教职工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法治讲座。
活动现场,未检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强制报告制度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的具体情形,结合热点、以案释法,对强制报告制度建立的背景、定义、强制报告主体、应当报告情形、报告渠道、不履行报告义务后果及检察机关强制报告倒查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同时要求教职工在发现学生有遭受或疑似遭受虐待、暴力伤害、性侵害、被忽视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教育、检察等部门报告,如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将被依法依规追责。
海湖中学华吉副校长表示“未检干警结合具体案例,带领老师们了解了如何及时发现、报告、处置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面临的各种侵害和危险,知道了强制报告制度对有效预防、遏制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意义,今后我们一定要做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者、践行者,与检察机关共同筑牢在校未成年人防护网”。活动还向教职工发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视频光盘共100份,介绍西宁市检察机关强制报告小程序,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强制报告制度是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压实主体责任,携手相关部门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在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落地生根,促使早发现、早报告,力争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努力为广大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健康安全的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