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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24-05-31 17:30:59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5月30日,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传达省、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通报2023年全市检察人员问题线索查处情况,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旭文主持并讲话。

会议强调,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训深刻、发人深思,都是在给我们敲警钟、促警醒、作警示。全体检察干警必须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毅力和韧劲,必须毫不松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会议要求,要牢记党纪条规,增强敬畏意识。全体党员干警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和终身必修课,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真正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严格遵守“六大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做到政治立场坚定;严守组织纪律,做到言行一致;严守廉洁纪律,做到守住底线;严守群众纪律,做到司法为民;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履职尽责;严守生活纪律,做到道德高尚,进一步筑牢党员干警廉洁自律防线,增强全体党员干警的纪律意识和敬畏之心。

 

会议要求,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两级院党组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担起“一岗双责”,坚持检察业务工作与干警的教育管理齐抓共管。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与“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深入持久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监督制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杜绝灯下黑现象。要持续开展“上下联动、相互印证”排查整治违反“三个规定”工作,及时发现违反“三个规定”情况,严肃问责追责,真正发挥“三个规定”“隔离带”“防火墙”“安全阀”的作用。 

会议要求,要加强成果转化,提升工作质效。要切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转化运用,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的实干担当,转化为落实“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的具体行动,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绩实效。一是扎扎实实把省、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强化党员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铁纪铁规持续锻造检察铁军。二是认认真真做好省委、高检院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三实实在在抓好“拖延症”“马虎症”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加强督促检查,更好发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提升水平的作用,有力提振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精气神,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检察工作奠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