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1月31日至2月1日,市检察院会同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对湟源县宗家沟文化旅游景区、上山庄花海景区、大通县鹞子沟景区、边麻沟花海景区冬春冰雪旅游项目取用水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此次督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了冰雪旅游项目取水水源、取水许可、水资源管理及节水措施情况,针对冰雪旅游项目存在的取水许可证办理滞后的问题提出相关要求。同时现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水法规,督促企业规范取水行为,提高了企业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的法治意识,推进冬春冰雪旅游活动水资源管理职责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了水行政执法效能。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市水务局等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认真落实《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水资源保护合力,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水行政执法协作中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有效规范流域内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秩序,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着力提升西宁湟水河流域水资源管理能力水平,为聚力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