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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各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23-03-27 15:38:0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紧盯查摆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发挥院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近日,西宁市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院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前,各支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等内容,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前期充分的思想发动和工作准备,为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打牢了思想基础。

会上,各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报告2022年工作,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深入检视查摆问题,接受党员评议。全体党员对照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不遮不掩、分析问题深刻深入、整改措施务实有效,相互批评真诚中肯、直戳要害,达到了相互教育、相互启发、相互警醒的目的。会议最后,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开展党员民主评议。

各党支部书记表示要做好“整改提升”的“后半篇文章”,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开拓思想新境界。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核心要义,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要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工作创新开展。要以本次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为契机,紧扣整改要求,注重精准施策,将查摆问题列入检视问题清单、纳入整改任务台账,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切实将组织生活会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助推器,以党建引领做强法律监督,推动党建业务双融双促。三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丰富组织生活。要始终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强化思想淬炼,丰富党内政治生活,创新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持续推动西宁检察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通过此次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促进了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了政治站位,达到了提振精神、凝心聚力的目的。党员勇于刀刃向内,深刻剖析自身问题,真诚开展相互批评,中肯提出支部建设意见,既做到了“红脸出汗”,推动了西宁检察院党支部和党员自我革命,又做到了“排毒治病”,强化了党支部自身建设,为实现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