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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

省检察院与水利部门加强协作推动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

发布时间:2023-07-21 10:09:2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实施黄河保护法,深入贯彻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精神,积极开展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把保护黄河青海流域生态环境作为检察工作的优先方向,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一是迅速动员部署。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召开后,省检察院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应勇检察长在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谋划落实方案、明确重点任务。举办一期“青检讲堂”,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法案起草的专家为全省检察干警作《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专题辅导讲座,就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长江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提出要求。会同省水利厅印发《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黄河贵德段联合举办“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对全省检察机关、水利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各市州检察机关迅速响应,积极行动,西宁市检察院与市水务局联合举行“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启动仪式”,签署《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海东市检察院与市水务局会签《海东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扎实推进。

二是强化检察办案。沿黄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以办理涉黄河保护案件为抓手,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广泛动员社会参与,邀请230名“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黄河青海流域突出问题开展重点巡查,发现问题线索31件。围绕黄河警示片中所涉问题线索,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目前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黄河干支流公益诉讼案件93件,接收水利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5件,清理被污染的黄河干支流河道19公里。其中,西宁市尹家沟生活垃圾填埋场未进行雨污分流造成环境污染一案,西宁市检察机关立案后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推动问题解决,目前涉案企业已完成规范化封场任务,有效消除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造成的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内外协作。省检察院会同7个省直部门会签《关于建立“中华水塔”守护人+公共利益代表行政执法与公益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与省林草局会签《关于建立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公益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我省海北州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分院、甘肃省酒泉市检察院、甘肃省张掖市检察院会签《合力推进黑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意见》,健全完善青甘蒙三省区流域检察协作机制。我省八个市州检察院持续加强黄河保护横向协作,推动《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落实见效。贯彻实施黄河水利委员会与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会签的《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合力构建人水相亲、和谐共生的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