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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

发布时间:2025-04-02 09:02:17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3月31日至4月1日,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为省检察院机关和全省检察系统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打好基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参加读书班并作开班讲话和结业讲话。

读书班期间,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带头原文领学《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部分篇目,带头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实干争先”主题开展交流研讨。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张国玉同志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题作专题辅导。参训人员在青海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大家一致表示,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牢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最高检要求组织实施好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来,为不断开创青海检察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大家一致认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点题、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青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从严从实开展学习教育,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以实际行动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开展学习教育,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紧扣主题,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要抓好学习研讨、以学铸魂。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重点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联系实际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刻理解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行动自觉。要抓好问题查摆、以查促改。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学习教育明确的11个方面突出问题、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7个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全面梳理、认真查摆,建立问题清单。要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要抓好整改整治、以改增效。强化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刀刃向内、发扬斗争精神,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采取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动真碰硬、务求实效。要注重建章立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以学习教育的新成效带动检察队伍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会议要求,要压紧压实责任,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院党组扛牢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坚持开门教育,广泛听取“两代表一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当事群众、离退休老干部等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服务群众工作,努力办好民生“小案”、实事,用心用情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要强化工作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范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要着力实干争先,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服务省委中心工作、完成全年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以优良作风实干争先,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青海检察实践,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省检察院班子成员,各市州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三江源地区检察院)、西平地区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参加读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