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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第一讲!省检察院组织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24-03-01 16:26:10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2月29日,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第一次集体学习会暨青检讲堂第一讲,邀请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和宝军作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满志方主持,专题辅导讲座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全省检察干警听取讲座。

和宝军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贯彻落实等方面,结合实践体会、运用典型案例,对《条例》作了深入解读。讲座立意深远、结构严谨,语言生动、资料详实,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厚度,对全省检察干警更好理解把握《条例》要求,不断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持续提升执纪监督问责能力水平,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满志方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党的纪律建设领域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省院党组中心组今年“开工”第一课和青检讲堂第一讲,对于全省检察系统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纪律规矩意识,筑牢廉洁自律“第一关”,确保新时代新征程青海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满志方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这次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统一安排,从讲政治的高度扎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在青海检察纵深发展。各级院党组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纪律教育,将《条例》纳入党员干警培训必修课,带动各级院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进一步强化政治铸魂体系,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各级院检务督察部、机关纪委要切实担负起专责部门职责,对新修订《条例》学深一层、及时“消化”,科学开展好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强化对纪律教育的监督检查。全体党员干警要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按照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要求,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