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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第二次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3-05-26 15:56:4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5月24日下午,省检察院通过视频方式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第二次推进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全新主持会议并讲话,数检办主任通报了自第一次全省数字检察推进会以来的全省数字检察工作情况。

会上,西宁市检察院、海东市检察院、城北区检察院、德令哈市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发言,郭全新作点评发言。会议总结了近一段时间全省数字检察工作开展所呈现的特点。一是积极组建各级数字检察工作领导机构,初步建成贯通全省、指挥有力、调度有序的数字检察组织领导体系;二是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推动我省数字检察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向好”;三是举办涵盖三级院、各条线的专题培训,全省检察机关在执法理念、监督模式、数字检察能力等方面正在发生积极地转型重塑;四是深入挖掘类案监督点,一些监督模型已经开始取得“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积极成效。

会议分析了当前全省数字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把工作重点放在模型建构或模型应用上,把推进数字检察作为政治责任抓紧做好,让数字检察模型真正为实现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服务。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要切实发挥“一把手”的领导示范作用,带头学、带头谋、带头干,推动数字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发挥好数检办统筹协调作用,主导项目推进、部门联动、对外协调,加强业务规则提炼、模型孵化、优化设计数据归集以及成熟模型的区域推广等;要发挥“一体化”机制优势,形成合力。三是紧紧围绕建模型、搭平台、推应用的要求,扎实推动数字检察工作。要更多地从业务需求出发,从用的角度出发来推动数字检察工作;要发挥数据赋能的作用,通过对数据的深度利用,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社会治理建议,取得双赢、多赢的绩效;要着眼办案效果目的,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难点,确定发力点,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和客观需求的数字检察道路。

会议强调,一要注意数据归集问题。要严格遵守“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对接获取数据。二要注意数据安全问题。要统筹推进数据共享与数据安全,严格执行信息网络安全和保密规定,科学配置数据使用权限,定期开展数据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数据安全工作责任。三要注意特色亮点品牌问题。各地要找准青海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实际问题,在7月份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展现青海数字检察良好形象和工作成效,讲好青海数字检察“故事”。四要注意检察官唱“主角”问题。要充分调动检察官主动性积极性,从“要我干”到“我要干”,实现从“领卷答卷”到“出题破题”,切实发挥检察官的数字检察主力军作用。五要注意沟通联系协调的问题。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其他政法机关、政府部门发挥职能优势,以“我管”促“都管”,合力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六要注意统筹好数字检察和业务指标评价工作。根据最高检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相关要求及时录入相关文书,既要“有数量的质量”也要“有质量的数量”,确保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

省检察院数字检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正副职、数字检察办公室全体人员;铁检院(三江源院)检察长;各业务部门、案管办全体人员;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检务督察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检察院分管数字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数字检察工作相关人员及各业务部门全体人员;西平院、城北区院、德令哈市院分管数字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及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