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案管办副主任翁跃强等一行三人来青海调研数字检察工作。期间,召开数字检察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全新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郭全新副检察长汇报了青海数字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西宁市院、海东市院就本地区类案监督点选取、模型构建、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交流发言。完成建模的城北区院、乐都区院对模型构建情况作了简要介绍。随后,与会人员就如何发掘类案监督点、推动数据共享、加强数据治理、拓展监督领域等与最高检领导进行了充分的座谈交流。
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贾茂林就数字平台建设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大平台生态建设力度,最高检将推进已成熟模型的共享运用;二是颁布统一数据标准,各地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数据清洗和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尤其是类案监督线索的管理和后期监督效果的评查,及时纠偏调差,避免检察监督“越界”。
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案管办副主任翁跃强在座谈中指出,一是数字检察关键在转变理念。数字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全新课题;是解决检察机关自身困境的“金钥匙”;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关键变量。检察干警要适应数字发展大势,牢固树立数字检察理念,克服“就案办案”的机械思维,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站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高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的功能价值。二是数字检察来源于数据。检察机关业务活动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业务数据比较清晰,为实现检察工作“数字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极推进外部数据归集,努力搭建“数据不出域可用不可借”的归集模式,实现数据资源价值最大化的同时,保障数据安全。三是监督模型构建的前提是对业务的深度理解剖析。要充分了解检察机关监督中面临的“痛点”,比如从公安机关前端立案到下行依据等环节研究甄别、发现问题,建模的实质就是检察干警对业务工作的深刻理解。四是监督模型重在应用。最高检将把相对成熟的、有一定规模的模型在全国推广运用,要在应用中不断加深理解,积极拓展运用维度。五是监督模型核心在监督方向。监督模型构建中,要进一步明晰检察履职定位,把握好监督模型重点,找准“破题”,落脚点要围绕执法司法机关违法违规,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侵害等方面,通过这些问题的监督,堵塞漏洞,实现服务社会综合治理的效果。
最后,郭全新副检察长表示最高检翁跃强副主任一行,既是一次调研,更是一次业务辅导和工作指导,在推动青海数字检察工作的关键时期释疑解惑,非常“解渴”。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数据意识、提升数据理念,切实增强推进数字检察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力度把数字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细。
省院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院数检办主任、副主任及工作小组成员;西宁市院、海东市院分管数字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城北区院、乐都区院检察长;浙江来青帮助我省数字检察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