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12月7日,省检察院就我省首起涉窨井盖刑事案件,与海东市检察院和平安区检察院共同组织召开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本次会议邀请了省住建厅、省公安厅、海东市公安局、平安区政法委、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等9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检察机关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两高一部”共同印发的《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并介绍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和内容。
省住建厅二级巡视员
城市建设处处长 杨敏政
省公安厅刑警总队
副总队长 马云龙
海东市平安区政法委
书记 杨欢
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具体职能,围绕窨井盖工作基本现状、治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交流座谈,收集意见建议7条。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马文杰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马继鹏
海东市检察院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张有才
海东市平安区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晓权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后,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建议相关单位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安排部署窨井盖专项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做好窨井盖摸底数、明权责、强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抓出成效、做成刚性,守护好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民生安全无小事,窨井盖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就窨井盖的标准化管理和综合规范治理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青海省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的工作理念,以积极的检察履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助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