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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锅炉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22 16:41:45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 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锅炉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 ,拟对“ 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锅炉维修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 自行 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宁市城东区检察院锅炉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2016-CDZX-11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93031.93元
项目分包个数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自身经济实力能够满足承担本项目的经济责任,承认并履行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 具备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6、 供应商必须向 采购单位 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 6 9 22
谈判文件领取起止时间
201 6 9 23 - 9 27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午休、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 不支持邮寄。
谈判文件领取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 西宁市城东区德令哈路195号
领取 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资质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9月29日上午10:00
开标时间
2016年9月29日上午10:00
谈判 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 会议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西宁市城东区德令哈路195号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电话: 0971-8136234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官网》发布。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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