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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省检察院召开首批遴选检察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5-04-09 09:47:0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2024年下半年,青海检察机关举行了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以来首次检察官逐级遴选,省、市州两级院从下级院共遴选员额检察官20名,其中10名于去年10月正式入职省检察院。整整半年过去了,这10位首批品尝改革果实的勇敢者近况如何,他们对新岗位新责任有什么认识和体会,4月2日,省检察院召开首批遴选检察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体验感受和意见建议。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出席并讲话。

座谈会上,首批遴选到省院的伊全友、马丽萍、马连龙、胡静雅、马素清、才仁卓玛、许曹静、张珊珊、飞跃9名检察官(另一名遴选检察官李明同志因公请假)围绕自身工作经历、岗位职责,谈认识、谈感受、谈收获、谈打算,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人民检察事业的热爱,表达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践行检察为民、捍卫公平正义的决心和信念,展现出新时代青海检察官的良好精神风貌。

查庆九在座谈时指出,首批遴选检察官是各自单位、条线的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更是司法改革实践的见证者、参与者,要把个人奋斗融入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当中、融入检察事业发展当中,为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拼搏进取、建功立业。一要坚守从检初心。要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从理论、历史、实践的角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做深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坚定人民立场,牢记检察为民宗旨,厚植人民情怀,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检察履职重点领域,依法严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事、实事,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准确把握“三个善于”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要坚定法治信仰,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反对西方“宪政”“司法独立”等错误观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促进者、捍卫者。二要提升工作标杆。要尽快转变角色,遴选到省院工作不是终点,而是更高起点,要尽快实现工作重心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指导、工作方式从审查、起诉、监督到研究、协调、督促的转变,加强培养系统思维、全局观念,习惯于从“主办者”到“螺丝钉”,从拿主意到当参谋的角色转换。要勤于学习钻研,既要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法学理论、检察业务,也要学习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知识,还要了解省情、社情、民情,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要发挥特点优势,把办案经验丰富、了解基层实践的自身特长带到省院,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与省院同志互补互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三要勇于实干担当。要甘于奉献,热爱检察事业、热爱工作岗位,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奉献精神,甘于平淡、乐于吃苦,沉下身、静下心,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要勇于进取,有不甘落后的拼搏精神,结合青海检察实际,立足本职岗位,认真钻研、苦练内功、实干争先,在本部门、本领域做出引人注目的成绩。要善于创新,深刻把握检察改革新要求,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学习掌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四要保持清廉本色。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同一切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行为作斗争,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要恪守职业道德,坚守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在履行职责、司法办案过程中培育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新时代检察精神,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坚决反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要加强个人修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见贤思齐,见不肖而自省,慎小慎初慎独,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习惯,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

会议由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满志方主持,省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