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检察院党组提出“三个延伸”,即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做到对案件办理有无瑕疵延伸自省、对相关部门有无履职不当延伸监督、对案件相关困难当事人延伸服务。这和最高检党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一脉相承,也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在青海的具体实践和有力抓手。
怎样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去落实“三个延伸”要求,怎样在每一件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中落实“三个延伸”办理效果,怎样抓取统计检察业务数据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服务科学决策?省检察院案管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党组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和管理机制,努力提升“三个延伸”的效果。一是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制定出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施意见》,对“三个延伸”作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夯实检察官自我管理的基础。二是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中同步评查“三个延伸”执行情况。在首次评查省检察院机关本级办理的60件案件中,将“三个延伸”履职情况作为评查内容同步进行评查。三是将“三个延伸”和“三带下沉”指导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在下沉调研指导中对办案“拖延症”“马虎症”、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管理、数字检察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延伸监督与自省,加强对案件全流程的闭环监督和管理。四是做实流程监控。在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业务类别中添加《延伸自省表》《延伸监督表》《延伸服务表》,使其成为办案的必经步骤,让办案检察官自觉落实“三个延伸”要求。为了不给检察官增加不必要的负累,案管办就需要添加三张表的案件类别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最终确定221个案件类别添加,涵盖“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的全部重点案件类型。
在检察履职中自觉做到“三个延伸”,是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践路径,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现实需要。省检察院案管办围绕新理念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大管理”格局,创新“三个管理”制度机制,合理设置内部监督管理流程,在检察办案系统中添加落实“三个延伸”履职情况“三张表”,督促办案检察官主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主动延伸检察履职触角,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