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好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工作要求,青海省检察院把生态保护作为检察履职的优先方向,立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组建十支跨区域跨层级“江源·益心为公”专业化办案团队,全面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公共利益保护。
因地制宜打造“江源”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品牌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称为“三江之源”,具有“中华水塔”之美誉,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青海,都对生态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江源·益心为公”取意于“三江之源”“检察公益诉讼以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目的”,寓意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保护好“三江之源”,维护好公共利益。“江源·益心为公”专业化办案团队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矩阵的重要组成部分,力求从“案件办理、人员调配、案件管理、业务引领、人才培养”五个层面发力,打造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一体化办案模式,进一步丰富以检察履职服务美丽青海建设的方法路径,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以专业化团队为引领共绘公益保护“同心圆” 构建指挥有力、贯通衔接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准确把握“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的核心要义,聚焦服务美丽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凝聚各级院公益保护工作合力,在省级层面成立由全省三级检察院业务骨干组成的“青海省‘江源·益心为公’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重点办理全省性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一体化办案着力破解全省跨区域跨层级公益保护难题。打造凸显市州特色亮点的联合办案模式。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药安全、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办案重点,在全省8个市州分别成立“XX市(州)‘江源·益心为公’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以各市(州)两级检察院业务骨干为成员,重点办理辖区内有地域特色、有影响力及疑难复杂的重点案件,以联合办案进一步擦亮公益检察品牌、筑牢公益保护防线。建立服务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专业办案团队。聚焦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抽调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及涉及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湖国家公园范围内的相关检察机关业务骨干,成立“青海省服务国家公园‘江源·益心为公’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涉及三江源国家公园及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建设的重点公益诉讼案件,全力助推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一体化+实质化”激发检察公益诉讼内生动力 成立“江源·益心为公”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旨在从四个“一体化”和一个“实质化”五个方面全面激发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的内生动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办理案件一体化。根据案件需要和办案规律特点,通过跨层级、跨地区的联合办案模式,切实解决办案困难、排除办案阻力,形成上下指挥有力、贯通衔接一体、机动灵活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格局。二是人员调配一体化。结合工作实际,由上级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组建某某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或某专项行动专业化办案团队,推动办案等工作提质增效。三是案件管理实质化。省检察院加强对下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流转的宏观把控,充分发挥交办、领办、督办等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点对点、面对面、案对案地指导案件办理,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四是业务引领一体化。深入研讨司法实践中发现的类型化、专业性和前瞻性问题,为全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借鉴和指引。打造“高质效案件精品工程”,培树评选全省有代表性的高质效公益诉讼“样板案”“样本卷”。五是人才培养一体化。加强培训练兵,由团队成员作为“学、训、练、赛”的中坚力量,带动队伍素能不断提升。加强实战教学,落实实战式、亲历式、共享式、传导式、层递式“五式教学法”,推动在办案实战中实现教学互长、共同提高。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推动理论与实践更深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