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4季度,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523件,同比下降33.55%。从受理形式来看,来信123件,同比下降13.38%;来访346件,同比下降42.11%;电话信访12件,同比下降52%;网络信访42件,同比上升90.91%。从受理类别来看,控告114件,同比下降8.8%;刑事申诉49件,同比下降16.95%;民事申诉229件,同比下降36.21%;行政申诉9件,同比下降50%;司法救助23件,同比下降50%;国家赔偿3件,其他类96件。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且符合受理条件的315信访事项全部导入法定程序办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事项予以答复并按程序转往有管辖权的单位。对具备回复条件的117件群众来信7日内全部予以回复,7日回复率和3个月答复率均为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523件,同比下降33.55%。
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来信123件,同比下降13.38%。
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接待群众来访346件,同比下降42.11%。
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接听电话信访12件,同比下降52%。
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网络信访42件,同比上升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