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响应“懂青海、爱青海、兴青海”时代号召,持续加强“书香青海·书香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警思想境界、文化素养和道德品行,根据《省院机关2024年“全民阅读进机关”工作实施方案》安排,自本月起,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将组织各党支部持续开展“每月荐书”活动。
推荐书目《刑法格言的展开》
第一检察部党支部 杨秀萍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张明楷教授的《刑法格言的展开》旨在传承刑法格言的薪火,在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背景下对隽永的刑法格言进行展开,探究格言的基本含义、内在根据、具体内容,说明其在适用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这是一本对部分刑法格言展开说明的著作,也可以看作是以刑法格言为标题的论文集。尽管每一篇文章各自成篇,相对独立,看似如散落的珍珠星星点点,实则有一条隐形的珠线将它们穿缀起来。
阅读经典刑法格言,能够避免我们在知识论上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认识。张明楷教授在书中对甄选的刑法格言从其起源、发展历程、各国立法体现和经典判例等方面全景展开,帮助我们清晰地把握刑法知识的发展脉络,不至于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众所周知,我国刑法学的知识体系来自西方,因此,获得相当程度的知识认知是必修课。当我们迈进刑法领域,看到“刑法橡树”在阳光下枝叶扶苏、千姿百态,于是我们迫不及待地把它们移植进我国的刑法花园精心培植。诚然,如德国学者拉贝尔所说的那样:“世界上种种法律体系能够提供更多的、在它们分别发展中形成的丰富多彩的解决方法,不是那种局处本国法律体系的界限之内即使是最富有想象力的法学家在他们短促的一生能够想到的。但简单粗放的拿来主义隐藏着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危险。
阅读经典刑法格言,能够传播法律文化,增进人们的法律信仰。法国伟大的思想先驱卢梭曾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信仰的培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刑法格言的展开》一书让人们重新关注刑法格言,并加深了对刑法格言的理解,有助于法律信仰的形成。刑法格言与刑法生活密切相关,它源于人们的法律生活,满足人们的现实法律生活需要,反映了特定时期法律生活的特质。同时,刑法格 言也与刑法法规关系密切,因为许多刑法格言都渊源于刑法的精神、原则和具体规定。可以说,刑法格言实现了从刑法语言到生活语言的切换,实现了从刑法知识到生活世情常理的转变,是刑法格言链接着刑事法律与刑法生活。
推荐书目《我与地坛》
办公室党支部 贾丹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多年以前的孩童时期,语文课本里的秋天,触动我内心的是生病的少年和红了眼睛的母亲,当时的我只遗憾于没有去成的北海,只读懂了亲人间的离别,只记住了北海的菊花、仿膳的豌豆黄儿和像毛毛虫的杨树花。
时隔多年,当我经过读书工作,多了一点人生阅历之后,再次拿起这本书,走近一个在最意气风发的年纪被夺走骄傲的少年,看到了一段苦痛经历描述,听到了一场关于黑暗中寻找光明的孤独灵魂的生命独白。关于苦难,关于亲情、关于生死、关于救赎、关于生命的意义。
二十二岁,被厄运闯入的年轻生命,被疾病带走双腿的残缺身体,好似一切美好和希望戛然而止,从此,余生被禁锢于轮椅。然后,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摇着轮椅来到一个被世人遗忘的古园中,进入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将无法言语的痛苦和煎熬置于老柏树下,将无处释放的愤怒和悲怆撒入落叶中,在无数雾罩的清晨和骄阳高悬的白昼里,伴着老树、荒草、颓墙,思考死亡、思考出生,思考活着。
漫长的岁月中,愁苦绝望中摇着轮椅在每一寸草地留下车轮印的人从苍劲挺拔的古柏和竞相生长的草木间照见了生命的真实,感慨“地坛荒芜但不荒废”,从此豁然了悟,寻到了摆脱苦难的解药,人生苦楚,是受害者还是幸存者原取决于自己,也唯有自己是救赎。初时,我在地坛,地坛是救赎,后来,地坛在我,我是自己命运的描绘者,从内心牢笼到灵魂归处,轮椅上的少年用了十五年。
多年后饱受病痛折磨再难回地坛的人回首往事,不禁感慨“这五十七年我都干了些什么?----扶轮问路,扶轮问路呀!……此一处陌生的地方,不过是心魂之旅中的一处景观、一次际遇,未来的路途一样还是无限之问。”人生处处是际遇,处处需扶轮问路,我们没有坐在有形的轮椅上,却也坐在无形的“轮椅”上,禁锢灵魂的“轮椅”有千千万万个,形形色色的人匆匆忙忙,被万事万物桎梏,失了自由,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可以让灵魂自由舒展、完全属于自己的“地坛”,然后怀着幸存者之心一路走一路问,寻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