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更好地守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青海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围绕校园周边治理问题,通过案件办理、制发检察建议、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等措施,积极与多部门联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整治工作。2021年至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校园周边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件,案件范围主要涵盖校园及周边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烟酒、不合格产品销售等领域,共制发检察建议24份,磋商结案3件,诉前终结案件1件,有力净化了全省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
一、强化制度保障,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省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立足青海省情和检察工作实际,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青海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制定《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流程》, 坚持以制度机制规范引领全省涉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力夯实涉未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软硬件”基础,统筹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序开展。海东市检察院制定下发海东市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七查”办案机制和“六必须”工作法,要求两级院未检部门(办案组)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必须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线索,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及综合履职工作。
二、强化融合履职,拓宽校园周边治理线索来源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稳妥探索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多渠道拓展线索来源,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省检察院成立省市两级“未爱·守心”未检专业化办案团队,采取条线培训、带案下沉等方式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对下指导,强化综合履职,切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重从刑事案件办理中发现校园周边治理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聚焦媒体报道出来的、百姓关注的侵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违规现象,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海东市、海西州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烟酒制品、食品安全、交通治安及文身等领域召开会议部署安排专项行动。果洛州检察院聘请29名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发动社会力量发掘线索。海南州兴海县检察院针对网络发布的校园周边“假水”等三无产品泛滥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新闻,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文具玩具市场。
三、把握职能定位,明确监督重点靶向发力
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立足检察职能,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教育等部门,组建联合督察组,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督查工作,针对发现的校园周边环境问题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要求整改回复,有效提升监督质效。海东市民和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校园周边食品小摊点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整治食品小摊点从业者未办理健康证、未进行备案登记等问题。海北州检察机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文化部门开展“绿书签行动”,对校园周边书店、网吧等场所是否存在售卖涉暴力、涉黄、恐怖、血腥、淫秽、迷信等内容的出版物进行专项检查,清除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海南州检察机关开展“保障校园周边安全5+N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强化校园周边安全法律监督工作。
四、形成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巩固整治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整治成效,强化部门联动,检察机关与民政、教育、妇联、团委、文旅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并做好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实现严密防范、标本兼治,确保校园周边“一片净土”。海东市互助县检察院和县烟草局牵头,联合宣传、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教育等部门,制定了《互助县未成年人保护涉烟联合执法专项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卷烟管理高压态势。黄南州检察院积极与教育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沟通会商机制,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和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度融合,并在全州66所中小学校开展“检察官信箱”上墙活动,公开未检小程序、未检工作室等联系方式,畅通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相关案件线索举报渠道。
五、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校园周边治理氛围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线上+线下”,深入学校、社区等地进行广泛宣传,以现实案例对校园周边各类经营者及师生进行法治教育,增强校园周边各类经营者法治意识和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社会效果,为全省中小学生营造安全稳定、健康有序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