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委办公厅印发通报,省检察院党组在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2023年以来,省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在深入推动“干部要干、 思路要清、律己要严”上下功夫,把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省检察干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修订《关于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最高检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查落实办法》,形成落实闭环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积极配合省委政法委对省检察院党组开展的政治督察,项目式推进整改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最高检和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7件次。
二是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拧紧责任链条。制定省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先后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及阶段性工作推进会,督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研判处理重大事项,年内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49件次。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启动并完成对市州检察院政治督察和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是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化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年”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极推动为基层减负。部署开展“违规公款吃喝排查”“检察人员酒驾倒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线索核查”“重点案件回访评查”“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等 5个专项评查检查活动。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和廉政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持续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好转。
四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持续扎紧制度“铁笼”。紧盯权力运行关键节点、风险环节持续抓好建章立制,制定修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正负面清单》《青海省检察机关严禁违规饮酒规定》《财会工作全过程指导监督方案》等廉政制度35项,梳理各类操作规程142项,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的机制,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执行。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十四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自觉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健全全面从严治检制度机制,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为加快推进青海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