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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七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24-03-04 09:26:3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3月1日,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省委政法委关于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全省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会签下发通知,共同部署开展全省中小学校、中职院校“法治进校园”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负责统筹推进

“法治进校园”活动由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会同当地司法、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在辖区内中小学校、中职院校统一部署行动,有效避免多头重复进校园和增加学校师生负担。活动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又利用司法、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工作优势,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合力。省教育厅、团省委负责与学校沟通联络和统筹安排,对全省中小学校充分保障活动场所、活动时间及参加人员提出要求;省司法厅按规定给予相应政策和要素保障;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各下属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省妇联、团省委负责提供相关图书、宣传资料,对活动中发现的困境儿童联合开展保护救助等。

二、整合司法资源,丰富形式提升质效

全省七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致力于打造“1+3+N”资源联动模式。“1”是依托法治云课堂,各市州检察、审判和公安机关根据统一安排协商共同制作或分别制作“未爱守心·为你而来”法治宣传微视频,每月两期向全省中小学校、中职院校推送,供全省中小学校、中职院校在课间机动播放。“3”是指“法治进校园”活动由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为宣讲主体,根据各地情况具体组织实施。“N”是指“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模式多元化,各地结合工作需要或根据全省中小学校、中职院校的要求,采取线上+线下、集中+日常、走出去+请进来等模式,视情组织开放日、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女生课堂”、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夏令营等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打造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模式,让全省中小学校、中职院校学生在自主参与、法治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宣传质效。

三、统一宣传主题,全面部署确保实效

根据安排,3月开学季,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联合法院、公安、司法、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并集中推送一批未成年人保护微视频作品,促进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开学季,在全省部署开展统一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由海东市检察机关负责“法治进校园”启动仪式。同时,聚焦“六一”儿童节、“12.4”宪法日、“6.26”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并结合学校实际需求,常态化开展订单式“法治进校园”活动。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加强乡村中小学校的“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做到全省农村中小学校“法治进校园”全覆盖。此外,要求各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宣传,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法治进校园”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增强活动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