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检察院印发《青海省检察机关开展“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助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持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以法治之力推动构建文物保护新格局,更好服务文化强省建设。
《实施方案》指出,要立足我省拥有长城、黄河、长江、长征四大国家文化公园园区的区位优势,围绕长城青海段保护、长江黄河青海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红军长征在青行军路线遗址保护等办案重点,全面摸排省内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案件线索,通过办案促请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增强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助推维护青海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和宗教文化等文物和文化遗产。 《实施方案》强调,要聚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围绕长城点段“应保未保”、长城点段巡查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监督,推动破解长城青海段保护难题。聚焦助推长江黄河青海流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围绕流域文物保护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强等问题开展监督,促进加强长江黄河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促请解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助力提升长江黄河青海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聚焦长征在青行军路线等红色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围绕长征在青行军路线中文物及红色资源保护监管不到位、长征等红色资源开发利用不规范等问题开展监督,持续强化长征等红色资源保护力度。聚焦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村落文化传承,围绕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村落自然地貌、文化遗迹、古建筑保护滞后等问题开展监督,服务历史文化名城及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不足等问题开展监督,有效遏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推动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 《实施方案》要求,要持续加强与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联系,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摸清我省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等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情况的底数,形成整改合力;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建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证据收集、联合调查等办案协作机制。各市州、区县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同联动,在线索移送、专业支持等方面加强协作,推动完善文物和文化遗产长效保护和利用机制,增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