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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青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青海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22 14:36:13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1月18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逢春,马世功、马福昌、毕生龙、刘小蓉、许庆民、夏吾卓玛、郭金萍、蒋志刚、张发菊、贺婷婷等10位在青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青海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陪同视察。

活动中,代表们分别在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和西宁市城中区宏觉寺,视察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与文化遗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上,代表们观摩省检察院构建的“涉黑恶线索”类案监督模型演示,观看全省检察工作汇报视频片,听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汇报。

代表们对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在维护安全稳定、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公平正义、建设过硬队伍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黎明指出,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是省人大常委会每年的“规定动作”,是筹备参加全国人代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利于增进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与认同。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中心大局、履行法定职责、深化改革实践、严抓队伍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大局有担当、改革创新善作为、履职尽责重实效,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王黎明强调,要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坚定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要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推进平安青海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要在履职尽责中遵循法治原则,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在司法为民中践行宗旨使命,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水平需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在联系互动中形成工作合力,一如既往密切与省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系,重视办理好代表意见建议,优质高效保障代表履职,形成合力、共同提升。

查庆九对省人大常委会和在青全国人大代表长期以来对青海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表示感谢。他强调,接受人民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全省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讲法治的高度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把王黎明副主任的讲话要求和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自觉落实到今年的检察工作中,更加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要以此次集中视察为契机和动力,认真学习全国人大代表求真务实、严谨细致、专业专注的工作作风,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努力推动青海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多杰群增、副主任温丽蕴等部门负责同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满志方,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兆录参加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