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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能手·提名奖风采(二)

发布时间:2024-01-09 08:46:3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邹善中,男,现任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怀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坚持精益求精的办案准则,以“人民满意”为标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近两年来,主办了多起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办理了数起备受人民群众关注的我省粮食购销领域内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办案中,他通过认真细致审查,发现涉案款项未完全追缴,建议监察机关追缴涉案资金,及时挽回国家经济损失214万元,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洗钱犯罪线索一份,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青海省、西宁市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优秀公诉人”、城中区“禁毒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检察官”。

巴德尔图,男,现任海西州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该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守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用办理的每一件检察案件诠释检察人追求正义的不朽情怀。近三年来,办理刑事案件200余件,办理了本地区首例虚假诉讼案件、首例校车危险驾驶案等具有典型代表性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参与办理了多起省级挂牌督办案件,特别是带领办案团队连续鏖战,30日内完成一宗认定违法犯罪事实30余起的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审查卷宗材料120册,撰写近40万余字的审查报告,缜密制定出庭预案,质证答辩到位,有力指控了犯罪事实,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因工作业绩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荣获海西州“十佳公诉人”“检察工作先进个人”“格尔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