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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能手风采(二)

发布时间:2024-01-04 14:52:58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颜莹,女,现任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该同志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始终将严格依法办案作为立身之本,坚持钻研业务,勇于自我突破。自入额以来,先后办理了多起在省内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近两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30余件,在办理谢某某玩忽职守案中,该案一审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后,经认真细致审查认定原审被告人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审判决量刑明显不当,依法支持抗诉后得到成功改判,撰写的办案信息被高检予以刊发,受到最高检的高度肯定。办案之余,认真钻研检察理论研究,撰写的《海东市检察机关危险驾驶罪调研分析》《认罪认罚背景下的职务犯罪精准量刑问题探索》等理论文章在《青海检察》刊发,先后多次被本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党务工作者”。

马丽萍,女,现任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该同志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牢固树立公正执法、执检为民的办案思想,秉持“严谨、认真、实事求是”的工作理念,深耕业务,勇于担当。2023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75件,办理案件以经济犯罪居多,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合同诈骗、洗钱、集资诈骗、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众多罪名,办案高效规范。践行公正与效率,“小案”不小办,情系大民生,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得知犯罪嫌疑人系家中唯一劳动力后,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释法说理,让其深刻理解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采纳了缓刑的量刑建议,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始终。该同志荣立全省“扫黑除恶”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公诉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多次被本院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2023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能手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