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锲而不舍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坚持严的基调,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做好节日期间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一、倡导勤俭文明过节。坚持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作风,扎实推进移风易俗,严格家教家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习俗和隐形变异“四风”,积极推动倡导形成勤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严守各项廉洁规定。各级检察院要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压力,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执行《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青海省检察机关严禁违规饮酒规定》等制度,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问题,及时防止年底突击花钱,要时刻防范、一寸不让,坚决防止违规吃喝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
三、关心关爱检察干警。各级检察院政治部门要加强摸排、掌握情况,对“12·18”地震中涉及我省民和、循化、化隆等受灾严重地区的干警和退休人员要做好节日慰问帮扶,对确有困难的干警要给予必要帮助,及时传递组织的关爱温暖。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检察院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组织开展节前检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外出报备等制度,严禁擅自脱岗漏岗,落实“全天候值守、全时段响应、全过程调度、全环节处置”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全省检察机关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五、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各级检察院要按照《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办法》要求,结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实施方案》,再对照、再查摆,把深入剖析纪律作风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作为主题教育中的必答题,进一步增强第二批主题教育成色,扎实推动全省检察干警把党的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以严明纪律护航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六、强化督促检查工作。坚持严的基调,对重点岗位负责人开展节前约谈,推动遵规守纪、履职尽责。各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检务督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风腐一体、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节日期间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检察干警,严查快处、通报曝光,以实际行动形成正风肃纪有力震慑,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