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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青海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青海省检察机关1个单位和2名个人分别荣获青海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荣获青海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王菊花荣获青海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
海西州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娜娜荣获青海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