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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

发布时间:2023-08-15 11:21:5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2018年以来,青海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能定位,不断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切实履行好服务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的政治责任。


坚持生态优先  加大办案力度

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部署,省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若干措施和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较早出台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对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制定分工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切实将《意见》《决定》精神转化为服务打造“高地”的务实举措。强化学习宣传,依托“青检讲堂”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意见》《决定》和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专题培训,发布生态环境典型案例75件。   

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工作力量。建立专门机构,经最高检批准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专门管辖省内跨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升专业化程度,省检察院和西宁、海东、海西等市州院成立专门的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玉树、果洛、黄南等三江源地区基层院成立办理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团队。加强人员配备,省检察院抽调3名业务骨干加强三江源院办案力量,全省三级院调配34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办案一线。优化考核权重,科学运用绩效评价指标,动态调整各州、县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赋予这项工作在各项检察业务考核权重中的最大占比。

强化法律监督,狠抓司法办案。依法惩治犯罪,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与省公安厅等单位会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共批捕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犯罪216人,起诉645人。强化公益保护,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020件,办案数量从2018年的216件逐年递增至2022年的1140件,增长5倍多。5件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毁损林地12030亩,督促复垦被非法占用耕地13450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160处,督促整治违法养殖场478家。

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宣传引导。接受代表监督,邀请内蒙古、安徽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三江源地区人兽冲突治理、草原牧区流浪犬治理等意见建议,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20件。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青海湖开展巡湖,视察青海湖生态治理情况。提升宣传质效,省检察院组建公益法治宣讲团,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公益法治宣讲。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刊发稿件1020篇。

坚持改革创新  助推跨域治理

针对发生在三江源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去年2月以来,省检察院制定实施意见,在三江源地区(“一片”)、环青海湖地区(“一圈”)、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一线”)三个区域,试点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探索以“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解决河湖跨流域、地域跨区划、管理跨部门的“三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去年2月,克服多轮疫情的不利影响,组织开展覆盖“一片”“一圈”“一线”全域的巡回检察,相关市州检察机关开展辖区内巡回检察79次,发现了一批跨流域、跨地域公益损害案件线索,摸排案件线索507件,立案463件,督促复垦被非法占用的耕地5600亩,清理被污染河道94公里,清理修复被污染土壤19万亩;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野牦牛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中,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1件;这项创新受到最高检党组肯定,在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和首届“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上作了介绍,法治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这项工作经验。

坚持协同履职  健全检察机制

加强工作谋划。省检察院围绕服务打造“高地”、守护长江黄河、建设国家公园等大局工作出台10项实施意见,《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作了专题报道。制发贯彻中央18部委《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省政府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肯定。加强内部协调。组织开展7项专项活动,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24件。建立黄河上游青海段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加速构建环青海湖检察协作圈,加强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基地建设。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专题介绍了青海检察机关保护青海湖裸鲤的办案经验。共办理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公益诉讼案件84件,收缴渔获物15590公斤,省委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肯定。加强外部协作。青甘蒙三省检察机关合力推进黑河流域检察协作,会同省直23个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与省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机制,与省水利厅开展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省检察院会同海南、海北州政府构建青海湖保护府检协作机制,副省长刘涛予以批示肯定。加强工作创新。会同省直7个部门建立“中华水塔守护人+公共利益代表”工作机制。在野牦牛生态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中,委托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出具全国首份《野牦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价值鉴定评估报告》。完善青海湖裸鲤生态价值标准和索赔机制。省州县三级院协作联动,建成国内首个普氏原羚生命保护通道。

附件:

1.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照片

2.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照片



附件1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照片

果洛州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

海南州检察机关举行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活动

附件2

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照片

青检讲堂第四场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处长贺佐琪主讲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省检察院召开野牦牛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动员部署会

青海省江源公益法治宣讲团

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乌兰县检察院共和县检察院召开跨区域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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