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下载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检察要闻 > 正文

检察要闻

开展隐患整治行动 筑牢检察机关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3-07-13 10:05:0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陈刚书记相关要求,深刻汲取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强化省以下检察机关安全治理,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省检察院计财局及时向基层检察院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机关安全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督促各检察院对“水、电、暖、气、建、车、消”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排查整治。

全省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全部完成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及时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为保证工作实效,西平地区检察院在对监狱安全生产活动检察监督中,即时制发检察建议提醒函;西宁市检察院要求辖区各院进一步健全安全应急机制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制度;海东市、海北州检察院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各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二是以“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为原则,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为切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坚决防范恶性事故发生,果洛州检察院、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三江源检察院)、西部矿区检察院、城北区检察院、大通县检察院、共和县检察院、同德县检察院、乌兰县检察院共排查安全隐患24处,即时整改15处,确定限时整改9处。省检察院针对限时整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通过安全排查整治,各级院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防范为主”方针,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坚决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安全防患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