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干警政治素质的同时,结合民事检察工作短板及弱项,在如何提高能力本领方面下功夫,通过建章立制,使调查研究的成果成为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的成果。
根据《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和业务小组带案带事带问题下沉调研指导办法》,第六检察部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和调研工作。通过案件评查和深入调研,发现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工作中存在办案流程不规范,未履行检察建议的备案程序;片面追求案件数量,个案监督存在凑数现象;检察建议格式不规范;浅表性监督问题突出,对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第六检察部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依职权监督工作规定(试行)》。 《工作规定》对实践中存在的常见不规范问题进行了规范、限制,强调了类案监督和个案监督区别,明确了适合启动个案监督的五种常见情形和类案监督的四种常见情形。针对应当类案监督却选择个案监督及拆分类案的凑数现象及不宜提出检察建议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说明,并以清单形式列举监督点,有利于解决实践中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工作规定》对依职权启动监督的办案过程进行了规范指引。强调案件受理、审查、处理、跟踪反馈、结案归档等全部程序均应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以案件的方式办理,做到了全过程规范,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工作规定》作为深化主题教育的成果,将解决问题的方法及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为扎实推进民事检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