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下载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检察要闻 > 正文

检察要闻

我省启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30 09:22:34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6月28日,西宁市湟中区检察院强制隔离戒毒巡回检察室揭牌仪式在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满志方,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志刚出席揭牌仪式并揭牌。西宁市湟中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虹、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聂晶分别围绕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配合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作表态发言。西宁市湟中区检察院驻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巡回检察室揭牌成立,标志着我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完善国家监督体系,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强制隔离戒毒部门依法履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高检、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后,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查庆九检察长就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作出专门批示。省检察院在前期与省戒毒管理局沟通协商,并借鉴兄弟省(市、区)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会同省司法厅、西宁市检察院、省戒毒管理局、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召开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联席会,深入交换意见,就试点场所、检察监督方式、检察监督内容、建立工作制度、强化沟通协作等达成共识,并会商制定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实施办法、巡回检察工作办法和相关工作机制。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最高检相关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试点,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