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以视频形式在西宁召开,省检察院设主会场,各市州院、铁检院(三江源院)、西平院设分会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满志方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成员郭全新主持会议并宣读表彰决定。西宁市检察院、海东市检察院、海西州检察院、黄南州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发言,三位获奖作者代表分享写作经验。
满志方从坚持正确方向、把握研究重点、创新思路方法三个方面阐述了开展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和切入方向,指出了当前我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2022年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强化上下合力。省检察院研究室要发挥带头和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大调研”“大研究”格局。市州检察院要发挥主体作用,承上启下,及时传达省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的各项部署,抓好落实。基层检察院要发挥基础作用,加强横向联系,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及时总结经验。二是推进案例研究。及时发现和研究司法办案中的法律适用难题,加强对个案中共性法律适用问题和类案中司法办案规律的研究提炼,着力挖掘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加强对高检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适用情况的研究,提高案例指导工作水平。三是健全转化机制。《青海检察》要多刊登在检察实践工作中总结的办案、调研经验,供参考交流。西宁、海东、海南等地要进一步办好自己的刊物,为本地区检察理论研究提供更好平台。海西要发挥好与绍兴市检察院建立的交流合作机制,及时分享工作成果和经验,供全省学习借鉴。四是提升研究层次。建立健全与法学院校、科研单位、法学类报刊杂志社等的长效合作机制,通过选聘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选派优秀检察官到高校兼职任教,共建研究基地、委托理论研究、共同承担课题、共享研究成果等形式,共同推动检察理论和法学理论的发展。五是坚持领导带头。领导干部要承担重大理论课题研究,带头撰写理论研究论文,努力成为检察理论研究的学科带头人。广泛发动检察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领导带头、三级联动、全员参与、专兼结合”的大调研格局。六是培养研究人才。通过加强培训、参加理论年会、申报课题、撰写论文等方式,为有研究特长的检察人员提供平台,既培养更多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又促进形成更浓厚的检察理论研究氛围。
郭全新在总结讲话中就本次会议精神的落实提出了具体。省检察院研究室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业务骨干和调研人才的引领作用,鼓励研究能力强的干警积极参加年会、培训、申报课题、撰写论文和案例分析研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掘、带动青年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积极性,不断充实研究人才队伍,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推动理论成果转化,为我省检察理论研究的繁荣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