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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检察院发布2021年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

发布时间:2022-02-08 08:38:06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近日,青海省检察院发布《2021年度青海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介绍2021年青海检察机关把握时代发展新形势、地方治理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助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融入地方治理大局、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等工作情况。

《白皮书》指出,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助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助力青海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稳固。为不断深化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的工作格局,积极助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会同西藏自治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青藏高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为全面推动共同抓好黄河大保护,协同推进黄河大治理,在果洛州组织召开“首届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检察协作会议”,果洛州、西宁市等七个市州检察院会签《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构建内部联动、外部协作、跨区域的保护协作机制,积极为黄河上游(青海段)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白皮书》显示,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38件,立案1548件,发出检察建议819件,提起诉讼58件。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毁损的林地148亩;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547.47亩;督促保护被污染的土壤4894.2亩;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50.53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污染的企业68家;督促收回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8254.78吨;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80.35万元;督促清理、疏通、修复雨水井、污水井、窨井盖等742处;督促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37家。

《白皮书》强调,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站在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服务打造“高地”、建设“四地”的全省工作大局来谋划与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保护好‘中华水塔’”“建设国家公园省”等事关全局的重点任务,把助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服务“一优两高”的检察课题,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