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全省检察机关专网主线路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承建。现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单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项目: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专网主线路租赁项目
采购金额:主线路345万元。
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自2009年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全省MSTP电路组网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搭建完成;随着检察业务技术发展,2018年起采用点对点IPRAN组网方式,省级院、市州院、铁检院、西平检察院检察专网及工作网电路带宽提升至200M电路;各区县院、派驻检察室、军事检察院电路带宽提升至100M。同时,提供了一条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机房至大堡子双拥路双活机房15公里四芯裸光纤。鉴于青海电信公司有很强的网络保障机制、技术以及专业的维护团队,确保全省检察机关网络电路在使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为我省检察机关网上办公办案及各类应用系统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2、本项目建设主要是在现有电路基础上进行改造和扩容,选择青海电信进行项目建设,有利于保证项目建设的前后衔接性和售后服务的保障,有利于控制项目建设节点和进度,有效降低项目成本。如重新组织其他形式采购,可能涉及到更换运营商,需要对网络线路重新进行调整、测试及检察业务系统的切换、设备资源更新等工作,从而需要对线路重新进行规划和配置,资源成本较高。同时,新线路的的搭建需一定时间的运行稳定期,势必影响全省检察机关网上办公办案及各类应用系统的正常使用。
3、因涉及主线路电路架构的完整性和持续性,对于该架构的建设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拥有不可替代的架构熟悉程度,是其他同行业无法短时间内实现的,为了不影响全省检察系统的正常运作,建议继续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承建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