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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榜样】全国模范检察官王小婷:不忘初心使命 矢志砥砺前行

发布时间:2023-12-29 08:59:01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王小婷同志2013年进入刚察县检察院,始终坚守在刑事检察办案工作一线,由一名检察新兵,逐步成长为刑检部门的优秀女检察官。她的坚韧和奉献,聪慧和执着,刚毅和善良,让眼下的每一刻,都熠熠生辉。她在刑事检察岗位用自己办理的“小案”生动展现出平凡岗位上的坚守与奉献,诠释了一名90后基层检察人员的操守。  

一、梅花香自苦寒来,耕耘不绰获佳绩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她以“俯首甘为孺子牛”为人生信条,始终热爱自己的工作,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一个人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就能经受一次次挫折而又一次次奋起,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她把提高政治素养放在了学习的首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地理解其精髓,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践行“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的检察官誓词。“心有所信,方能行远”,她始终能够在繁重的工作与人格的自我完善之间寻求微妙的平衡,工作中从不推诿,在单位人员少、业务繁重的情况下,工作中书记员、内勤、检察官、部门负责人职责“一肩挑”,此外还主动承担党建工作、扫黑除恶、打击养老诈骗工作,虽身兼数职,但却处处开花,所在部门先后多次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青少年维权岗”,青海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先进集体,海北藏族自治州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先进部门。

二、飒爽巾帼刚且柔,求真务实明法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她始终以“刑案无小案”的信念鞭策自己,对每个案件尽心尽责,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用心撰写每一个案件的审查报告和法律文书,把以案说理贯穿于每一个案件中,引导当事人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她深刻认识到,随着诉讼制度的改革,公诉人在法庭上需要说服的不仅是法官,还有当事人、辩护人、旁听群众,以及直播镜头背后成千上万的浏览者,出庭能力不但是公诉人的核心竞争力,更是专业素质厚积薄发的集中体现,因此,重视每一次庭审,熟练运用法律、法理、情理,结合案情要害,分层次地阐述争议焦点涉及的理论问题,强化司法办案中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从检十年来,先后办理400余件案件,其中办理的石某某职务犯罪案件、柴达尔矿重大责任事故案等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2021年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她仔细分析研判案卷证据,引导侦查取证,成功追诉漏犯7人,追加犯罪事实1起。在办理案件之余,作为调研骨干,善于将办案中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和提炼,撰写了大量实务性强、可操作强的调研文章、工作简报、情况反映等,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在获省州院理论年会获奖。

三、赤诚情怀护少年,格桑花开谱新篇

在办理普通刑事案件以外,她还以一个母亲的情怀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多名未成年人走出困境,重拾生活信心,针对家庭教育缺失的未成年人家庭,发出海北州首例《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针对法律意识淡薄的未成年人,联合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临界预防,引导其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树立法律信仰;针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联合关工委工作人员,长期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其走出困境;针对因案遭受心理创伤却因家庭窘迫无法医治的未成年被害人,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积极申请司法救助金,帮助解决医疗费用和最低生活保障。她帮助一个个“问题少年”走过风雨,迎来晴天,“督促监护令+亲职教育+司法救助”是她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探索的新实践。2022年结合刚察县实际,她和部门干警科学合理谋划、精心细致研究,成立“格桑花”未检工作室,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亲职教育、就业就学、社工服务、民政救助等方式,推动司法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六大保护有机融合、协同发力,努力实现“1+5>6”。

她用自己的激情、正义和对检察事业的执着热爱感染着周围每个人,展现出当代青年检察官朝气蓬勃、健康阳光的优秀形象,她更以踏实勤奋的作风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嬴得了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赞誉,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虽没有惊天举动的壮举,但她弘扬法治、惩治犯罪,为刚察检察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