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仁卓玛,2007年11月进入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为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参加工作以来,才仁卓玛同志先后主办和辅助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40余件1100余人,多次被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员额检察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时,她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致力于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在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坚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引导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敬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她办理的小峰、小辉(均为化名)涉嫌抢劫罪一案,案件提起公诉后被告人小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办案过程中她了解到,小峰的父亲是个残疾人,母亲双眼几乎失明,父亲开三轮小货车送货的收入是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为了更好地帮助小峰认识错误、树立信心、健康成长,在缓刑考验期间,她主动来到小峰家中,详细了解小峰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通过与小峰及其父母的交流,她了解到小峰因犯罪后被判处刑罚,心理压力较大,便及时讲解了国家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和挽救政策,帮助其放下心理负担,并鼓励小峰克服困难,增强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她将自己和科室同事们共同捐助的500元现金送到了小峰父亲的手中,帮助这个家庭克服眼前的生活困难。其办案以外的延伸工作对小峰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几年前,她在提审一名未成年聋哑犯罪嫌疑人时,发现该嫌疑人被逮捕后监护人对其不管不顾,冬天也没有送来御寒衣物。提审结束后,她悄悄为这名嫌疑人购买了一套保暖衣并通过监管部门转交,她的这一无心之举却让该犯罪嫌疑人一改“零供述”的抗拒态度,主动表示愿意认罪并供述了该团伙跨省流窜扒窃的全部犯罪事实。这些工作中,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践行着“用法律教育在校人,用真情感化边缘人,用理性引领迷路人,用信任挽救失足人”的未检工作理念,为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被城西区关工委授予“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才仁卓玛同志以责任和担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干线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她积极履职,表现突出。2019年4月,鲍某某、杜某某等八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进入审查起诉环节,该案是城西区第一起“套路贷”案件,也是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起涉恶案件。案件受理后,才仁卓玛同志及其工作组成员立即开始了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精心准备讯问提纲、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仔细审查案件证据材料,认真撰写审查报告和起诉书。在审查起诉期间,串并线索后依法全面查证犯罪事实,多次召集办案机关联席会保证办案质量。同年9月,案件经开庭审理后当庭判决,被告人鲍某某、杜某某等八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七十一万至四万元不等的罚金。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对之后该类案件的办理有重要参考意义。2019年10月,根据工作安排,才仁卓玛与同事提前介入了王某某等21人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毒品罪案。该案犯罪事实多、涉案人员杂、时间跨度长、取证工作难,社会关注度高。面对案件侦查低谷,介入工作组及时入驻公安机关办案点,迅速熟悉案情,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提出了明确的引导侦查取证意见,为后期案件办理奠定了基础。2020年2月,才仁卓玛被调配参与该案审查起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案件的证据材料了熟于心,对起诉书的事实表述逐字逐句进行修改,对每一个被告人的法律适用反复斟酌,其敢于担当、团结奋战、攻坚克难的工作作风有效助推了案件起诉工作,最终案件高效起诉并顺利审判。除了涉恶案件的办理工作外,才仁卓玛同志还是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专项斗争开始后,各类常规工作任务“汹涌”而来,白天办理手头的刑事案件,晚上和扫黑办的同事创建工作台账,统计更新数据、汇总整理材料,即便是连续工作到凌晨她也未曾有过怨言。其创建的涉恶案件一览表等多项工作机制有力推进了数据统计工作的开展,取得明显效果。
多年来,才仁卓玛同志始终保持着“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始终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一线检察岗位践行着检察为民的初心,以铿锵步伐展现了基层检察巾帼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