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机动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近日,大通县检察院针对检察发现的一起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矫正矫正对象未纳入低保的问题,依法向大通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回复采纳,困难社区矫正对象被纳入农村低保,得到社区矫正对象点赞好评。
大通县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机动巡回检察中,突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检察监督工作,经调查核实发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因意外事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无法外出务工,亦无任何经济来源确属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社区矫正机构多次向民政局沟通未果,针对大通县民政局未充分履行社区矫正帮扶工作职责的问题,依法提出正确履职、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规范低保审核工作的检察建议。大通县民政局采纳建议,并回复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符合低保范围将其纳入农村低保。
目前,大通县检察院、司法局通过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家中,了解到低保月保障金已到位。感谢检察院倾力为民办实事,情系群众解民忧,并送上一面锦旗。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以个案为抓手,用情用心做好检察为民各项实事,切实维护好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助推平安青海建设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检察工作走深走实走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