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三江源地区、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环青海湖区域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意见》,5月19日至22日,省检察院开展2024年度三江源地区第一轮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玉树藏族自治州),以“巡回+属地+专项”的方式先后对玉树市、囊谦县、杂多县开展巡回检察。
5月19日,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三江源地区检察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组在玉树州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座谈会。会上,巡回检察组向玉树州检察院通报并汇报在玉树州的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工作方向。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组在玉树州公安局听取玉树州森林警察支队、玉树市公安局办理的“3·06”专案汇报,会上,三江源地区检察院专职委员姜波对案件侦办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指出工作方向,要求高质效办好“3·06”专案,玉树州森林警察支队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做好侦查工作,完善证据链,抓好案件质量。随后,生态环境巡回检察组对案涉赃物红景天存放地点进行查看,并提出妥善保管的要求。
5月20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组在囊谦县检察院召开三江源地区(囊谦县)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座谈会,会议邀请囊谦县公安局相关同志参加。会上,对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线索进行交流和探讨,会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组对当地牦牛养殖合作社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养殖规模以及种畜改良情况。囊谦县检察院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各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县域内野生动植物情况做好摸底排查,以检察能动履职精准发力,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增长提供司法保护。
5月21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组在杂多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了解当地虫草采挖季的管理工作,并对移送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红景天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听取案件汇报。22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组对杂多县内澜沧江源园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开展巡回检察,查看杂多县检察院在核心区昂塞乡设立的公益诉讼宣传墙并对澜沧江的水样进行了采样、查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工作组与属地检察院充分协作配合,共同推动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制度,加强溯源治理,在国家公园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中贡献青海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