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青海段)的相关要求及省检察院开展“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助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方案要求,有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更好地保护县域内红军长征遗址遗迹和红色文化资源,3月11日,班玛县检察院召开红军长征在青(班玛)行军路线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
会上,传达了《班玛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红军长征在青(班玛)行军路线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就专项行动各阶段的重点任务、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青海段)建设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班玛县作为红军长征唯一经过青海的地方,保护长征遗址遗迹、文物资源更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全院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部署要求,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汇总、梳理专项行动相关数据信息,实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建立专项行动工作联系制度,加强配合协作,实时交流共享工作信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同推进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三要注重经验总结。要及时准确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充分挖掘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亮点工作、典型案例。四要建立制度机制。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密切联系,共同研究制定相关红色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积极运用磋商、听证等方式推动红色资源保护问题解决,不断提高班玛县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用高质量的红色资源保护成果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