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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同行 为民而行 能动履职——海南州检察机关2023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亮点

发布时间:2024-02-07 15:14:19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2023年,海南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最高检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安排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和法律监督、社会治理中的堵点痛点问题,立足海南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际,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为抓手,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质效实现新提升。2023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59件,发出检察建议50件,召开听证65件。

“政治引领+精准监督”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初心使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持续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做到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依法能动履行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又在程序上更好更快实现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能动履职,深耕主责主业。聚焦虚假诉讼、农民工讨薪、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护航民生民利等专项监督工作,持续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检察蓝’在行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专项活动,通过依法精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平公正落到实处。

“聚焦重点+专项活动”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深耕主责主业。2023年,共审理民事监督案件190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19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2件,执行违法监督案件21件,支持起诉案件137件,检察建议类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海南州“民事检察助力农民工讨薪”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采纳并向全省推广。把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检察等专项活动,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调查核实,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州院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2023年,共审理行政监督案件69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件,执行违法监督案件2件,检察建议类案件23件,类案监督案件40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件。贵南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公安机关纠正超期限扣押”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22年度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能动履职+支持起诉”

始终把践行宗旨、检察为民作为主题教育成效转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认真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维护弱势群体的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弱势群体民生司法保障,服务社会矛盾化解,进一步做实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全力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弱势群体民生司法保障,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听证”职能,检察长主持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听证过程进行监督,通过简易公开听证、示证,听取各方意见,双方就争议问题达成了和解,被申请人当场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以“接地气”的形式让村民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理念,把公开听证作为促进社会治理、提升检察公信的有力抓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137件,向法院支持起诉75件,被法院采纳46件,通过听证达成和解10件,终结审查108件,其他处理7件,涉案金额280万余元;参与劳动保障部门调解次数6次,诉前调解结案数及讨回工资16件41.28万元。开展普法宣传85场次,受众人数2万余人,编发工作信息50余篇,建立工作机制数5份,召开听证会6件,检察和解并当场支付劳动报酬8件。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保障、赡养纠纷、监护权纠纷、抚养权纠纷、妇女权益保护、家庭暴力领域。

“深化协作+强化宣传”

充分发挥州检察院和州人社局各自职能作用,深化相互沟通协作,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突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海南州人民检察院和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合力,有力有序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提升宣传质效,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开展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宣传《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深入村社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民法典》等内容及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民事行政案件线索举报范围和举报方式,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方面法律意识,引导群众合法维权。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检察双语之声、多媒体工作室等平台,采用藏汉双语,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手段,对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行政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讲,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鼓励群众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真正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不断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知晓度和影响力。

“素能提升+激发活力”

始终把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能作为重要举措,不断提高检察队伍能力素质。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办案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业务培训、以案代训、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在同德县举办民事、行政暨公益诉讼案例培育培训班,召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会,对各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邀请江苏办案专家团队授课、互派干部挂职学习,不断提升办案能力;持续用好“检答网”“检察教育云课堂”等学习平台,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加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习,强化案例意识,办案时检索、参照适用。依托省院建立的专家咨询委员进行专家咨询、利用江苏挂职人员在海南挂职机会,借助外省检察智慧,通过对下指导,协助办理疑难、重大案件等方式,切实提高检察干警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办案质效和监督能力。

民心所向,胜之所往,民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为民而行。2024年,海南州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民事行政检察现代化监督理念,积极适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增强监督精准性,常态化开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不断深化与行政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护航民生民利,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实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推进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