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9月1日,三江源检察院(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青海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和西宁市城西区法院在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海洋世界“青海省公安厅野生动物宣传普法教育基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实施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三江源检察院(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城西区法院干警通过摆放宣传海报、发放环保袋和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活动现场群众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及食药环领域相关知识,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生态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进一步强化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生态保护行动。活动期间,共计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环保袋100余个,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
活动中,全体干警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分别参观了保护土著鱼类共建大美青海、依法守护好青藏高原生灵草木万水千山、守护国门生物安全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三大板块的法治宣传内容,了解了青藏高原生态、青藏高原水生生物分布及生活习性,观看了野生动物标本展示和相关典型案例介绍,对在拯救珍贵及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下一步,三江源检察院(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以保护好“三江之源”、守护好“中华水塔”、呵护好“生态屏障”为己任,为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