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检察官,你好!今天,通过视频连线是希望借助咱们金水区院的社工资源对我院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小宇(化名)及其父母进行一次线上帮教和家庭教育,这位是小宇的母亲....”一场视频连线联通了相距千里的德令哈市检察院“太阳雨”未检工作室与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未检办公室。
今年4月,小宇因故意伤害案被德令哈市公安机关移送德令哈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宇是未成年人,且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的减轻情节,依法对小宇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在为期六个月的考验及帮教期里,承办检察官发现小宇走上犯罪道路不仅有自身心理原因,还与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为更好开展考验期内的帮教,帮助小宇回归社会,承办检察官将小宇的情况与结对共建的郑州市金水区院未检检察官进行交流,协商是否可以利用金水区院司法社工资源进行远程帮教,郑州市金水区院未检办公室在了解情况后,迅速与德令哈市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达成共识,经反复磋商最终确定由郑州市金水区院联合社工通过网络对小宇进行经常性的线上帮教,德令哈市检察院对小宇进行日常线下帮教,让距离在未成年人帮教面前变的温暖且不再遥远。
“孩子已经加了社工的微信,社工推荐的书,我回去一定会买来看,我明白了孩子做错了事,不只是孩子的问题,我们的家庭教育也是有问题的,我也是需要反省和改变的,今天和社工的沟通让我和孩子都收获很大,谢谢你们这么费心帮助我们....”小宇母亲在远程视频连线后激动的说道。
根据最高检《关于规范内地与“三区三州”部分地区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结对共建的通知》要求,2020年德令哈市检察院与郑州市金水区院签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结对共建协议。为深入开展结对共建工作,进一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两院经前期沟通积极探索,利用金水区院的司法社工及心理帮教资源优势,尝试为德令哈市检察院所办理案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线上帮教。此次线上帮教,不仅有效落实了最高检结对共建的工作部署,也实际解决了德令哈市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经验不足的难题。今后将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帮教等方面合作,共同学习,共同打造两院未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