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下载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地方动态 > 正文

地方动态

海南州检察机关召开危险驾驶无罪案件承办检察官集体谈话会议

发布时间:2022-07-13 15:16:42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本站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重要部署,全面推动“清廉海南·清正检察”建设工作走深走实,7月11日,海南州检察机关召开危险驾驶无罪案件承办检察官集体谈话会议,认真学习最高检《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的通知》、省检察院《关于印发<青海省人民检察廉政谈话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对危险驾驶无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海南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淑萍从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等三个方面强调了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及意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晓红针对两级院办理的危险驾驶无罪案件,从审查起诉、法律监督、能动履职三个方面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并对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如何更好履职尽责、强化办案质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州、县两级检察院危险驾驶无罪案件承办检察官从自身找问题,从问题找根源,深入剖析自身在办案上存在的短板、在监督中存在的弱项、在业务上存在的经验主义和惯性思维的痼疾,进一步提高站位、认领问题、积极表态,并就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进行了汇报。

杨淑萍就海南州检察机关出现的危险驾驶类案无罪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以“三个新提高”,扛牢检察责任与检察担当。政治站位上要有新提高。必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检察工作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着力破除陈旧的方法和思维,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担当作为,多想政治规矩、政治要求,时刻牢记政治标准,真正体现出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理论学习上要有新提高。理论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前提,要花大气力深入研究案件,高度重视每一起案件,尤其对“小案”不能“小看”,要做到知其然,还要做到知其所以然,加强业务知识的系统性学习,成为专家型和复合型人才,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理论学习新提升,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能力水平上要有新提高。着力提升政治能力,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力量,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以求极致的态度,着力打造精品铁案,力求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相统一。二是将“严、实、细、慎”贯穿于监督的全过程,促案件提质增效。突出检察监督属性,做到“学”“思”结合,“言”“行”合一。以“严、实、细、慎”的工作态度、工作要求和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办案质量,时刻防患于未然,将案件中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注重问题导向,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取得实效,绝不能“穿新鞋走老路”,要担有形之责、举众人之力,结有效之果。三是将协作配合、监督并重的理念根植于心,引导规范取证。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守住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底线,加强公、检、法三家的沟通协调,在办理案件中严守办案纪律,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及其配套制度,时刻把握好尺度,做到不犯规、不越界,以强化“精准监督”为抓手,切实提升监督质效。